关于组织申报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通知

时间:2016-03-09浏览:47

 

各有关学院和单位: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每三年评审一次,2014-2016年度丰收奖已开始申报,根据省农业厅《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6〕7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的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项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贡献奖合作奖三类,实行限项申报,我校可申报3项成果奖1项合作奖

二、申报要求

1. 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主要奖励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所需附件包括:(1)主要完成人情况表及身份证扫描件(同一项目的所有主要完成人建议扫描成一个PDF文件);(2)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3)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证书;(4)县级以上农业或统计部门成果应用证明;(5)经济效益报告;(6)项目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

2. 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奖励在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关组织等合作团队。所需附件包括:(1)工作总结;(2)连续合作3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3)主要完成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 请拟申报老师认真阅读《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和有关申报要求,先按附件申报书格式准备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报送。获得申报指标的老师根据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报材料。

4. 每人每年度只能参与申报一项丰收奖,否则将形式审查不通过

三、时间要求

1. 请拟申报老师于3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1份报送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行政楼414室),科技处形式审查后将根据申报要求和指标组织校内专家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2. 请申报老师于3月28日前在网上提交申报材料,3月30日报送一式4份纸质申报材料(其中1份原件)。

 

附件:

1. 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14-2016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相关附件

 

联系人:陈志鸿

电话:85282445,85287780

 

                                  科技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