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华南农业大学
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探索我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机制,进一步促进我校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科技成果技术入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华南农办〔2016〕21号),经研究,学校决定成立华南农业大学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负责统筹推进全校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组织开展技术成果的宣传、展示和洽谈交易,制定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以及探索科技成果资本化商业化运营模式等工作。
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挂靠科学技术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严会超
副主任:刘长威 郑丽艳
中心成员由科学技术处、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
特此通知。
华南农业大学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