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网上审核和纸质材料报送注意事项的通知
作者:石睿    发布时间:2015-09-17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5〕215号)的要求,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即将于近期截止,由于本批次申报数量大,领域专题多,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学校网上审核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审核

1、网上审核包括形式材料审核财务审核形式材料审核包含申报内容是否完整、申请经费是否按照标准申报、可行性报告是否按照要求编写、合作协议及相关附件材料是否齐全等。财务审核主要是预算审核,项目预算是否按照《广东省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写。

29月16日17时至9月28日17时为学校审核项目的时间,在此时间段内项目申报人可以向学院科研秘书提出退回申请,由学院统一报名单至科技处,由科技处于9月22日后统一退回修改,不接受个人申请退回修改,修改后提交至科技处的时间不得晚于9月28日17时否则视为放弃申报。

3、申报书不符合申报指南的,科技处将退回申报人修改,退回名单将发至学院科研秘书,不再通知到个人,申报人修改完毕后,按照“申报人——学院——财务处——科技处”的流程提交,最终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方为有效。

二、纸质材料报送

1、当项目申报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方可打印纸质材料,审核通过的项目必须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书,如没有不可抗拒原因拒绝报送申报书的,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项目申报书必须包含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合作协议、附件材料等完整一套材料,项目申报书可单面或双面打印,申报书封面必须有条形码及每页都有受理编号方为正式稿。

3、项目申报书中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在相应的位置签名,如有参加单位的需参加单位盖章后再送至学校盖章

4、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报送至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统一收集完整后报送至科技处,不接受个人报送

5、请各学院必须10月8日17:00前将申报书和申报清单报送至科技处。

 

高新科: 石  睿  苏弟华,85283435

基础科:董  梅,85280070

 

            科学技术处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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