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第二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的通知
作者:高新科    发布时间:2016-02-16    

各学院、各单位:

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公布了“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智能农机装备”等9个重点研发计划专项指南,请有意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指南,做好申报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根据科技部项目申报要求,学校将组织校内遴选,确定我校最终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项目,上报至推荐单位;

2、为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请有申意向报的老师确定是牵头申报或参与申报,填写“项目申报简表”(附件1),并提交各学院;各学院汇总后务必于2月24日17:00前发送至kjcgxk@scau.edu.cn (简表电子文档的名称请用“申报信息简表--学院--姓名”),纸质汇总表报送行政楼411室,以便学校统筹,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通过学校和推荐部门遴选确定的项目方可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预申报书,报送到专业机构;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通过首轮评选的项目方可填写正式申报书。

4、已申报过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合作项目(简称“改革前计划”)的申报人,可用原有账号继续填报,没有申请账号的申报人请按附件2格式填写账号申请表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5、参加外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需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合作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审批表》,由所在学院(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科技处。

6、敬请关注科技处通知,相关申报信息会及时通过网站发布,有关事项将会随上级部门通知更新。

7、各重点专项的咨询电话及寄送地址如下:

(1)“纳米科技”重点专项:010—58881073;

(2)“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重点专项:010—58881078;

(3)“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重点专项:010—58881079;

(4)“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点专项:010—58881071;

(5)“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010—59199380。

(6)“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010—68510207;

(7)“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重点专项:010—68598087;

(8)“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重点专项:010—68511009;

(9)“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010—68511832。


联系人:苏弟华 石睿      85283435 

附件:

1. 项目申报信息简表

2. 账号申请表

3. 华南农业大学合作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审批表

4.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5. 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16年2月16日


重点研发计划201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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