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高水平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成果与知识产权科    发布时间:2016-04-11    


各学院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升学校科技成果和奖励的质量,根据学校的有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16年度高水平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高水平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的支持对象只限定为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一等奖的科研成果。其中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包括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农业部中华农业科技奖;省部级人文社科奖包括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

    二、经费支持

    1.国家科学技术奖培育经费每项50万元、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培育经费每项25万元、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一等奖培育经费每项15万元。

    2.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专项经费不支持科研项目的研发和实施,只限定于支持成果的凝练、强化和完善以及奖励申报等工作。

    三、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已经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拟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完成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同行评议、学术委员会评审等),且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申报科技进步类奖励的科技成果必须得到推广应用2年以上。

3.拟申报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一等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已出版、发表或提交的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

 4. 对培育的成果进行专家评审,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列入培育省部级一等奖的成果要在2017年前完成报奖工作(农业部中华农业科技奖由于两年申报一次,可以在2018年完成报奖工作);列入培育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成果要在2018年前完成报奖工作。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1.时间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512日。

    2.材料要求: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含附件)报送至相关科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奖联系人: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行政楼414室),陈志鸿,联系电话:85282445,电子邮箱:kyczlb@scau.edu.cn

人文社科奖联系人:社科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607室),林  华,联系电话:38632819,电子邮箱:skc@scau.edu.cn


附件:

1.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科学技术类)

2.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人文社科类)

                                                  

                                      科学技术处  人文社科处

                                          2016411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科学技术类).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高水平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人文社科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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