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陆续下达,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请通知获得立项的老师开展项目合同书签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合同书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进行填报,项目主持人需尽快登陆填报。
2、合同书的内容(合作单位、实施内容、任务目标、参与人员、经费预算等)原则上要与申请书内容一致,如需做调整,请参考《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1)。
3、时间节点:
5月13日前 项目主持人完成系统的填写并提交;
5月16日前 学院(二级部门)完成审核并提交;
5月18日前 财务处完成审核;
5月20日前 科技处完成审核。
审核期间有退回修改的,项目主持人需在24小时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4、当项目状态为“科技厅审核通过”时,项目主持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导出并打印纸质版合同书(一式六份),提交学院科研秘书,纸质版合同书由学院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提交。
5、纸质合同书待省科技厅盖章后,退回部分由学院科研秘书领取返还给项目主持人。
6、注意事项:
项目起始时间原则上为2016年1月1日,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为1-3年;起止时间应为整年,例如“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合同书的保密条款原则上不填写,以斜杠(“/”)表示,如有因保密确需填写的,请参考《实施细则》。
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纸质材料需加盖合作单位法人公章方可提交(国际合作项目除外);
合同填写过程中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学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咨询。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2、广东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签订管理流程
3、项目立项清单(随各学院、单位下发)
科学技术处
2016年5月3日
联系人:石睿,联系电话:85283435。
附件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