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近期启动了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给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我校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
二、请各申报项目于11月16日前把申报书一式八份(项目负责人签名)送科技处(基础研究项目管理科)。
三、由于我校只有1个推荐名额,请各学院、各单位重视推荐项目的质量,从严把关,推荐具有显示度、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候选项目。
附件:1.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2.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
联系人:全锋
电话:85280070
科学技术处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