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及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周捍东    发布时间:2016-11-17    

各有单位:

    将《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及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水科技[2016]4号,见附件)转们,请组织有关老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17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性项目2类。对于符合条件,通过评审的项目列入20172019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库,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库逐年滚动向前编制。2017年度项目数量根据省级财政水利科技创新项目补助资金规模确定,项目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承担单位。

(一)重点项目

围绕20172019年我省水利重点工作,结合自身优势按照下列重点研究方向(可自拟题目)和重点题目组织申报。每个项目申报省级水利科技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

重点研究方向:

1.水资源保护措施研究;

2.水情、河情、工情变化对江河防洪影响分析;

3.海绵城市建设与雨水调蓄技术研究;

4. 黑臭河流治理技术研究与示范(结合整治工程);

5. 河湖水系生态堤岸建设研究;

重点题目:

6.广东省洪水风险及保险制度研究;

7.重大涉水工程建设对珠江河口水安全的影响;

8. 广东省绿色小水电建设中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应用研究;

9. 珠三角低影响开发建设关键技术研究;

10. 中小河流治理对下游河道行洪影响研究。

(二)一般性项目

1.结合水利行业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科技需求,研究解决具体科技和工程技术问题。 

2.中小河流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利工程自动化监控、泵站、淤泥的资源化利用等先进实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3.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中涉及的基础性研究。

以上项目自拟题目和研究内容。每个项目申报省级水利科技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现有未完成项目的负责人申报20172019年项目,其申报新项目可参与评选,符合条件的列入项目库,只有在完成现有项目的前提下,其申请的新项目才能竞争立项;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参与者前3名视为项目主要成员),申报的项目须在三年内完成。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和以后3年申报资格。

(三)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誉记录和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有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单位必须出具自筹经费投入的承诺函(包括自筹经费的来源和办法)。能自筹经费的项目单位在立项时可优先选择。

(五)每个申报项目须提交科技查新报告

(六)承担省级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的单位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

三、提交材料

(一)申请创新项目应提交《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经费预算》、《科技查新报告》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

(二)申请推广项目应提交《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推广项目的科技成果鉴定和技术成果报告或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同意书(该同意书由技术成果推广依托工程的项目业主提供)等材料。

(三)申请配套项目应提交原项目申请书、批准项目的立项文件、签订的合同书以及项目实施工作大纲等材料。

(四)申报材料应提交详细经费预算,按照《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的各项支出要详细说明主要用途、与项目的相关性、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四、申请书主要填写要求

(一)凡不符合资助范围,应填写的内容未填,目标不明确具体,没有详细经费预算说明,签名盖章等手续不完备或未按时提交符合要求格式的申请书(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按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退回申请,不再受理。

所有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和单位公章必须一致。

申报单位两家以上的,不需提交合作协议,但在申请材料中应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成果归属等内容。

申报重点项目的,研究内容属于重点研究方向范围的,不要求项目名称跟重点研究方向一致;属于重点题目的,项目名称应跟申报指南保持一致。

申报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项目预算编制要求

1. 项目预算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省财政政策和科技项目经费开支规定。

2. 预算申报材料包括:经费预算表(附件3,含预算说明)、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其它(报价单或设备清单)等。其中预算说明是经费预算申报的重要组成部分,须填写在附件3经费预算表格里,若内容较多可附在表格后面,预算说明中各科目测算依据应详尽准确,预算理由应充分合理。

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应说明经费的来源、金额及具体用途等。

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一位。

3. 支出预算应合理编列,不得超出开支范围、开支内容和开支标准。对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研究内容的相关性及测算过程、测算依据进行详细说明。对仪器设备购置、合作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未对支出进行分析说明的,一般不予受理。

4. 申报单位两家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对预算编制负总责。项目承担单位分配不少于40%的财政补助。

(三)项目考核指标

申请书的考核指标应遵循明确、量化、可考核原则,其中技术指标应明确项目完成时达到的技术参数;效益指标应明确项目完成时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成果指标应明确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论文、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

五、其他事项

1. 申请材料按申请书、可研报告、经费预算、科技查新报告、有关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双面打印,不另加封面

2. 申请材料的电子版请按通知要求格式提交,文件名按华农-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简称格式命名

3. 请各单位于201612512:00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一式4份及项目汇总表1份由学院科研秘书收齐后送至行政楼411室,电子版发送至kjcgxk@scau.edu.cn

    联系人:郑鹏,电话:85283435

附件:

      1. 2017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2. 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含可研报告);

      3. 申请经费预算;

      4. 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填写要求;

      5关于印发2017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及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水科技[2016]4);

      62017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及入库申报指南。

科学技术处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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