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发明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我校“仿生自动捕虫器”发明专利拟进行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8月修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拟转让的专利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专利名称 | 仿生自动捕虫器 |
专利号 | ZL 2010 1 0566076.2 |
发明人 | 邹湘军,吕长乐,汪榕标,王红军,孙权 |
所在学院 | 工程学院 |
专利受让方 |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山顶村荔枝专业合作社 |
拟转让金额 | 2.099万元 |
专利价值评估公司及评估价值 | 评估公司:广州同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价值:2.099万元 |
定价方式 | 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后的协议定价 |
公示时间为11月28日至12月12 日,共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不受理匿名或无证明材料的异议。
联系人:陈志鸿
联系电话:85287780
办公地点:行政楼414室
科技处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