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关于建设
群体微生物研究中心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意见》(粤发〔2015〕3号)精神,切实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群体微生物领域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实力,促进微生物学科群发展,推动微生物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经研究,决定成立华南农业大学群体微生物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作为学校独立的二级科研单位,配备专职行政主任。现就研究中心有关建设事项作出如下决定。
一、明确研究中心建设任务。研究中心主要建设任务包括争取各级各类重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建设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和培育科技创新人才、组建人才结构梯次合理行业竞争力强的科技创新团队、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以及获得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等;具体任务指标由研究中心与学校协商确定,在研究中心与学校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予以明确。
二、授予研究中心运行及管理自主权。研究中心主任由学校聘任,授予其高度的人、财、物等资源支配和管理的自主权,主要包括:
一是研究中心内部岗位设置、岗位任职条件与人员招聘和聘任,探索建立预聘与长聘相结合的人员聘任制度;
二是研究中心人员薪酬制度与绩效奖励制度,探索建立“年薪制+绩效奖励”相结合的薪酬制度;
三是研究中心各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及聘期考核;
四是研究中心专项经费的分配与使用管理;
五是研究中心仪器设备及其他科技创新资源的使用和管理;
六是研究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三、强化研究中心基础保障。每年投入1000万元的专项经费保障(具体经费分配及使用方案由研究中心提出,经学校同意后实施);为研究中心配备相应的研究场地(含温室等配套研究场地)和满足研究工作要求的仪器设备以及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的实验技术人员。
四、实行科学灵活的评价机制。以高水平论文和创新性成果为基本指标,对科技人员实行“以岗定标、岗标结合”的分类评价、年度述职与聘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开放评价与同行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和绩效奖励分配的主要依据。
五、有效推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研究中心要强化与国际同行开展科技交流合作,按照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有关要求,有针对性的与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建立深度合作关系,有效集聚国际创新资源和力量。要加强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的工作力度,吸引国(境)外优秀科研人员通过担任课题首席科学家、做博士后等方式实质性加入研究中心。
六、强化引领带动能力。研究中心要强化协同创新,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吸纳和引导校内微生物研究方向的科技人才参与创新研究活动,并逐步拓展研究中心研究范围和内容,引领学校微生物学科整体发展和进步。
学校成立华南农业大学跨学院、跨学科研究中心建设指导委员会,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予以全力支持配合,确保研究中心各项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成效。
华南农业大学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