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华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管理标准
试点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规范我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推动我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确定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单位的通知》(粤知产〔2015〕1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华南农业大学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试点工作小组,负责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宣传推广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工作职责以及配套政策等。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志强
副组长:咸春龙
成 员:马 骏(校长办公室主任)
严会超(科学技术处处长)
张日新(人文社会科学处处长)
苏雄武(人事处处长)
张永亮(教务处处长)
彭新湘(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李国章(学生工作处处长)
刘卫民(财务处处长)
梁杰宏(审计处处长)
刘信洪(图书馆馆长)
吕剑红(档案馆馆长)
辛其兴(广东华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科学技术处,负责开展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试点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组成成员如下:
主 任:严会超(科学技术处处长)
副主任:刘长威(科学技术处副处长)
刘 零(人文社会科学处副处长)
成 员:陈志鸿(科学技术处)
郑雪宜(科学技术处)
林 华(人文社会科学处)
王圣君(校长办公室)
林佩云(研究生院)
曾亮珍(财务处)
程燕锋(图书馆)
邓斐蔚(档案馆)
李 瑞(人文与法学学院)
特此通知。
华南农业大学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