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的通知》(华南农办〔2014〕16号)(下称《办法》)要求,现启动2016年教职工自然科学类论文奖励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论文发表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标明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期刊正式发表论文及论文被收录,学校将给予奖励。引证论文不予奖励。具体奖励范围和标准等,按照《办法》中规定执行。
若同一篇论文有多位作者均符合奖励条件,该论文不得重复用于申报,仅由其中一位作者申报。
申报奖励的论文,由于论文发表当年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的更新可能存在滞后等特殊原因,因此,按本次图书馆提供的论文清单上的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新增补论文以图书馆检索证明提供影响因子和大类分区)为准进行申报。
为确保公平性,逾期申报、跨年度申报等,原则上均不予不报。
二、奖励申报程序
1. 拟奖励论文清单(数据来源为图书馆)将发至各相关学院及单位,请相关学院及单位对照《办法》规定,审核清单中的论文是否符合奖励、汇总不在清单之列的符合奖励的论文;
2.以学院为单位,将拟奖励论文清单、所有符合奖励的论文材料送科技处。科技处初审后报送人事处复核。
三、报送申报材料
1.电子版材料
(1)学院拟奖励论文清单;(标题“***学院拟奖励论文清单”、excels格式,可参照原下发的拟奖励论文清单);
(2)发至各学院的拟奖励论文清单中不符合奖励的论文说明(可按照原下发的拟奖励论文清单格式,加详细备注说明即可)。
2. 纸质版材料
(1)学院拟奖励论文清单(需加盖学院公章);
(2)拟奖励论文首页(请在首页上标注第一作者单位,第一/通讯作者信息);
(3)图书馆检索证明(仅新增补论文)。
3. 报送材料说明
(1)纸质材料请按学院拟奖励论文清单顺序进行排序;
(2)如申报的论文有多位作者符合奖励,仅由其中一位作者申报,并在论文首页上标注说明;
(3)拟奖励人需为论文作者,如有代领奖金等情况,请在学院拟奖励论文清单中备注。
请相关学院、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并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行政楼415),电子版发至 kyc@scau.edu.cn。
四、时间安排
(1)5月15日前,相关学院、单位统一报送拟奖励论文材料;
(2)6月15日前,科技处初审上报材料,并将初审结果报送人事处复核;
(3)复核后将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
联系人:韩雨辰 陈世礼
电 话:85287839
地 址:行政楼415
科学技术处
2017年5月3日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