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校级研究机构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6]95号)第十五条规定,校级研究中心需成立5-7名同行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其中本校专家不超过2名(含),负责研究中心的重大问题和科学研究方向,其成员的聘任由研究中心完成,名单报科技处备案。
请于2017年5月19日之前将《华南农业大学校级研究中心学术委员名单备案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基础科)行政楼412。
联系人:全锋 唐家林
联系电话:85280070
科学技术处
2017年5月8日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校级研究中心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