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相关文件要求,“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将由财政统一收回”。根据粤财预[2015]568号等文件,“对1-10月预算支出进度低于80%的,按照余额20%的比例收回统筹。”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国库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表》中按类别列出了截止5月19日华南农业大学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支出进度,为避免财政资金被收回统筹,请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进度表列出的资金类别,对应各自承担的项目,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国库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表(已通过邮件转发到各学院)
联系人:刘毅新
电话:85283435
科技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