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创委《关于发布2018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精神,本批项目申报指南涉及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与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科普专题重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项目计划专题、条件及限制
1、申报通用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原则上不超过60岁,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2)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市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指2017年7月1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下同)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科普项目重点项目不受此限。
(4)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指2016年12月31日前合同到期且未完成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5)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申报限制各专项指南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各专题情况一览
项目计划 | 专题 | 各专项特定申报条件和要求 |
1、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 | (1)现代产业技术专题 | ①本专题(1)(2)(3)我校均不能主持申报,请联系企业积极参与。但专题(2)中方向(三)新型精准诊断与治疗技术申报单位资格不作限制。 ②申报项目相关的关键技术或产品在2014年以来应已申请或获得自主知识产权2件以上(含),并提供知识产权相关证明。 ③项目负责人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位且在本领域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业经验计算到2017年6月31日)。 ④如为合作共同申报项目须提供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须包含高校和研究机构所需经费由申报单位从自筹经费安排的条款,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
(2)未来产业关键技术专题 | ||
(3)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题 | ||
2、创新环境建设计划 | 科普专题 | ①本专题我校可以主持申报,但须满足申报的具体条件要求。 ②不受指南中对作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承担人在研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数限制。 ③项目负责人从事与所申报科普项目相关的工作,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丰富的科普工作经验。为项目的直接承担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人员。 |
说明:本表列出的为基本条件,详细的要求请仔细阅读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
1、所有项目均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gzkcw.egrant.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申报人提交后,由申报单位(所在学院、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审核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学校),组织单位(学校)审核后提交至市科创委。
2、申报单位(各学院、各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原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单位用户用组织机构代码、密码登录即可,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申报单位或组织单位重置密码。申报人账号密码由申报单位(各学院、各单位)创建。
三、时间节点
1、各专项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9时。
2、申报单位(各学院、单位)网上申报提交至组织单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日17时。
3、组织单位(学校)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7日17时。
4、组织单位(学校)网上审核推荐后,方可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于2017年8月10日前提交到科技处。
5、产业技术重大攻关计划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题项目我校不能牵头申报,请与主持单位做好沟通联系,按其要求时间提交有关材料。
四、纸质材料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有效;纸质申报材料须附目录及附件证明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组织单位签章齐全,项目组成员签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日期等填写齐全;A4纸张双面打印无线胶装。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侯建国 郑 鹏 38632413,85283435
附件:关于发布2018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