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发布2018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老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方向
(一)对口帮扶新疆疏附县科技项目;
(二)对口帮扶西藏林芝市科技项目;
(三)对口帮扶贵州省黔南州科技项目;
(四)对口帮扶贵州省毕节市科技项目;
(五)对口帮扶清远市科技项目;
(六)对口帮扶梅州市科技项目;
(七)精准扶贫对口帮扶梅州市五华县华阳镇华新村科技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原则上不超过60岁,实施期内在职。
(二)申报项目须有对口帮扶地区的相关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之间须有相关合作协议。
(三)申报项目除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外,还必须有对口帮扶地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证明(其中,对口帮扶梅州市五华县华新村科技项目必须有华新村委会推荐证明)。
(四)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市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五)申报单位存在到期未验收(2016年12月31日前合同到期且未完成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我校限制到二级学院)。
(六)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含项目负责人)不受在研和当年申报项目限项数额的限制。
三、经费支持方式
上述每个重点支持方向支持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经费采取前期资助、一次性拨付的方式。每个立项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为100万元,预计2018年6月拨付。
四、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2018年4月,实施期限为1年、2年或3年。
五、申报流程
1、所有项目均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gzkcw.egrant.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申报人提交后,由申报单位(所在学院、单位)审核,申报单位审核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学校),组织单位(学校)审核后提交至市科创委。
2、申报单位(各学院、各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原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单位用户用组织机构代码、密码登录即可,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组织单位重置密码。申报人账号密码由申报单位(各学院、各单位)创建。
六、时间节点
1、各专项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
2、申报单位(各学院、单位)网上申报提交至组织单位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17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组织单位(学校)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4、组织单位(学校)网上审核推荐后,方可下载打印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于2017年8月23日12时前提交到科技处。
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骑缝章有效;纸质申报材料须附目录及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合作协议、对口帮扶地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证明等;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组织单位签章齐全,项目组成员签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日期等填写齐全;A4纸张双面打印无线胶装。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高新科:侯建国 郑 鹏 38632413,85283435
附件:关于发布2018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17年8月5日
2018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