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申报指南已正式发布,请组织本单位的团队按照指南所设专题,做好申报组织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一、注意事项
1. 本专项对申报人的资格要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专项的要求基本一致,详见指南中“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部分,请尊照执行。
2. 本专项由内地及台、澳政府各自发布征集通知,申报人需联系台、澳合作方同时向各自政府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无效。
3. 双方项目申报书的项目名称、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执行年限(2-3年)等信息必须一致。我方申报人应与合作伙伴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双方合作团队均需具备一定的技术优势。
4. 合作双方须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优先支持有港、澳、台地区的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研发项目。
二、具体申报方式
1. 请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预申报书,由推荐单位报送到专业机构。
2. 已申报过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合作项目等(简称“改革前计划”)的申报人,可用原有账号继续填报,没有申请账号的申报人请按附件1格式填写账号申请表并发送至kjcgxk@scau.edu.cn。
3.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三、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
请项目申请人于10月20日前完成预申报书的网上提交,经学校科技处和推荐单位审核后,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预申报书一式4份,于10月27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政府间专项工作组咨询电话:010-68598010。
附件:
1. 用户账号申请表
2. 华南农业大学联合申报(或承担)纵向项目备案表
3.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两岸、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联 系 人:石睿,侯建国
联系电话:85285390,85283435
科学技术处
2017年9月15日
附件1. 用户账号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