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蓝火计划”(惠州)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8]4号,见附件)转发你们,请组织有关老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项目分为四类,包括:前沿先导型产学研合作项目、开发型产学研合作项目、应用型产学研合作项目、重大合作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 项目申请人需为高校教师及科研人员,项目批准后申请人即为项目负责人;
2. 项目合作方为惠州企业(或机构)(惠州有关部门认定);
3. 每个项目总额不超过20万元,执行期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
1.“创新资金”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4份;
2. 在科交会上与惠州合作企业(或机构)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所申报项目与惠州合作企业(或机构)签署的联合创新资金资助内容的合作协议;
3. 合作协议于2018年3月2日前提交行政楼411室审核盖章,纸质申报材料(装订顺序:申请书、合作意向书/合作协议、相关科研证明材料)于2018年3月12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收齐后报送行政楼411室。电子版发送至kjcgxk@scau.edu.cn。
联系人:郑鹏,电话:020-85283435。
附件:
1.创新资金申报指南;
2. 创新资金申请书;
3. 创新资金评审办法;
4.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蓝火计划”(惠州)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18]4)。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