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已正式发布,请组织本单位的团队按照指南所设专题,做好申报组织工作。有关工作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本专项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的资格要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专项的要求基本一致,详见指南中“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部分。
2.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
3.项目执行年限一般为3年。
二、具体申报方式
1.系统申报账号获取。本专项需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已申报过973、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合作项目等(简称“改革前计划”)的申报人,可用原有账号继续填报。没有账号的申报人请按附件1格式填写账号申请表并发送至学校科技处,创建账号。
2.网上填报。申报人登录系统填写预申报书,上传必要附件,填写完成后经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提交到专业机构。
三、材料报送
1.请有意向申报人于2018年12月5日之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2),发送至学校科技处。
2.请申报人于2019年1月8日前完成预申报书的网上提交,经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后,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预申报书一式4份,于2019年1月14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
校内联系人:侯建国 电话:38632413 邮箱:kjcgxk@sca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