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校级研究机构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6﹞95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华南农业大学自然科学类校级研究机构(以下简称“研究机构”)的管理,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研究机构的运行情况,现就提交研究机构年度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1.请各研究机构负责人于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年度工作总结的提交。
研究中心、研究所的年度工作总结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基础科411),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ycjhk@scau.edu.cn。研究室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所在学院。
2.要求:研究机构总结内容须与该研究机构研究方向具有相关性,同一人在不同研究机构担任负责人或固定成员的研究成果不得重复填报。
二、报送材料要求
纸质结题材料需双面打印,一式1份,包括:
1.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1);
2.支撑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项目立项批复;发表论文首页或专著首页、目录页;发明专利证书(申请书);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联系方式
倪慧群 袁家龙 85280070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自然科学类校级研究机构2019年度工作总结.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自然科学类校级研究机构情况一览表.xlsx
科学技术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