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05    

各学院(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科评标委〔202002号,附件1),现将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征集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重点

  申报项目应围绕科技评估领域标准化发展需求,促进科技评估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控制数量、确保质量,满足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协调性等要求。申报项目应属于科技评估领域,包括科技政策评估、科技计划评估、科技项目评估、科技成果评估、区域科技创新评估、科技机构与基地评估、科技人才评估、科技经费评估、科技绩效与影响评估等,参见科技评估国家标准体系(见附件2)。本年度重点是科技评估领域基础、通用类标准和当前热点急需的应用类标准。

  二、申报材料

  项目应提供国家标准草案、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国家标准项目申报说明,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大推荐性国家标准还应提供预研材料。申报材料应完备、规范、准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负责,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1.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的技术内容,内容完整。标准结构和格式应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GB/T 1.1-2020)的规定和要求。

    2.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2)。应加盖项目牵头单位公章。

    3.项目申报说明(格式见附件2)。应加盖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并明确标准与科技评估国家标准体系的对应关系;标准与国内外已发布和在研相关标准的关系,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相关工作基础;对标准实施的有关考虑;标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预研材料。应明确项目涉及的标准化对象行业发展情况,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协调性,国内外标准情况等。

   三、申报要求

    1.标准制定项目完成周期(从下达计划到完成报批)不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18个月。

    2.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标准研制所需的能力与条件。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基础,能够在相应时限内完成。

  四、申报方式

  本通知全年有效。申报人需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学技术处高新科。为便于管理,统一邮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立项申报,申报材料所含文件标题为:标准项目名称-草案/建议书/申报说明/预研材料

  联系人:侯建国,38632413kjcgxk@scau.edu.cn

                                       科学技术处

                                       202065

1.关于征集2020年度科技评估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科评标委〔2020〕02号.pdf

2.通知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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