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近日,广州市科技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请根据通知精神,按期按质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0年前到期应验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见附件1)。附件1-1中的项目必须于2020年8月10日前提交项目验收(或终止)申请材料;附件1-2中的项目必须于2021年8月20日前提交项目验收(或终止)申请材料。
二、注意事项
1. 请项目承担单位(学院、二级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尽快督促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申请。
2.因故无法继续进行的,应主动提出终止申请,按照流程办理终止结题。
3.逾期未提交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将强制实施终止。未履行勤勉义务或违反相关规定导致项目验收不通过或合同终止的,取消所在学院(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对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验收依据、验收流程、工作要求、材料要求等详见附件2。
联系人:侯建国,13640739150
科学研究院
202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