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有关要求,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国土空间规划行业)推荐工作,面向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相关高校及规划设计、研究机构,推荐遴选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面向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包括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空间规划)工作的一线科研、设计人员,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人才评价导向,以解决国土空间规划行业重大理论问题、实践难题和技术方法的创新贡献作为首要遴选标准,遴选一批高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和青年科技人才。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创新能力强,在攻克制约国土空间规划行业进步的基础前沿难题和关键技术方面,创新理论、技术方法和装备,取得显著成效。
2.在国土空间规划行业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并得到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同。
3.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思维,重视人才梯队建设。
4.科技领军人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应重点推荐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和“多规合一”等核心职责落实,在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实施部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等方面创新成果明显、取得实效、业绩突出的科技创新人才。
(二)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应具备的条件
1.团队研发能力强,长期坚持攻关研究,整体创新业绩突出。
2.创建的科技创新平台目标明确,科研成果、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3.团队建设良好,研发活跃、管理规范、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协同创新能力。
4.团队年龄结构合理,老中青结合,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不少于1/3;团队主要学科负责的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至少有1名青年科研人员),且相对稳定。
5.科技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应达到申报科技领军人才具备的条件,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应重点推荐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和“多规合一”等核心职责落实,在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实施部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等方面创新成果明显、取得实效、业绩突出的研发团队。
(三)申报青年科技人才应达到的条件
1.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拟开展的科学研究具有较好的创新性。
2.长期工作在业务一线,有一定的创新业绩,业务能力获得用人单位认可。
3.青年科技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应重点推荐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部重大工程和业务项目的一线骨干,特别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科研或设计中,得到同行专家或业务司局认可的青年科技人才。
三、其他要求
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和青年科技人才各二级单位限报1项。已入选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梯队人才,不纳入本次推荐范围。
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于11月19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kycjhk@sca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到行政楼411室。
联系方式:科研院项目处基础科:杨文科 85280070
附件1:科技领军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2: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附件3:青年科技人才申报书.doc
科学研究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