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成果与知识产权科    发布时间:2017-10-09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提升学校科技成果和奖励的质量,根据学校《华南农业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和评价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6]118号)的精神,现启动2018年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对象

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的支持对象只限定为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专利奖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广东专利奖金奖、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一等奖的科研成果。其中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包括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农业部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省部级人文社科奖包括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

 

二、经费支持

    1、国家科学技术奖及中国专利奖培育经费每项50万元、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广东专利奖金奖培育经费每项25万元、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一等奖培育经费每项15万元。

    2、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基金专项经费不支持科研项目的研发和实施,只限定于支持成果的凝练、强化和完善以及奖励申报等工作。

 

三、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拟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近五年已经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拟申报中国专利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近五年已获得广东专利奖金奖,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

 3、拟申报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完成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同行评议、学术委员会评审等),且整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及以上;申报科技进步类奖励的科技成果必须得到推广应用2年以上。

4、拟申报广东专利奖金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专利权有效且不存在纠纷,专利已获得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拟申报省部级人文社科奖一等奖培育成果的基本条件是已出版、发表或提交的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

6、学校将对培育的成果进行专家评审,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列入培育省部级一等奖及广东专利奖金奖的成果要在2019年前完成报奖工作;列入培育国家科学技术奖及中国专利奖的成果要在2020年前完成报奖工作。

 

四、时间及材料要求

1、时间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120日。

2、材料要求:填写《华南农业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并附上相关附件。纸质版申报材料简单装订,无需另加封面,一式3份(含附件)报送至相关科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注意:未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内容、未附相关附件、第一完成人未签名、参与人员未签名、所在单位未盖章、主要完成单位未盖章的项目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送专家评审。

 3、联系方式:

 科技奖和专利奖联系人: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行政楼414室)

郑雪宜   陈志鸿

联系电话:85282445  85287780

电子邮箱:kyczlb@scau.edu.cn

 

人文社科奖联系人:社科处项目管理科(行政楼607室)

肖小霞     

联系电话:38632819

电子邮箱:skc@scau.edu.cn

                                                     

                                                      科技处   社科处

 2017109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和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科学技术类).doc
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专利类).doc
附件4.华南农业大学重大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人文社科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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