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验收结题(第二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题项目范围及要求
2014年立项的项目,项目执行期为2015.1.1至2018.1.1,本期结题项目共39项,其中重点项目3项、自由申请18项、博士科研启动18项。详细名单见附件1。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的精神和要求,“无正当理由,经催促仍拒不申请结题验收的;或者在验收结题过程中消极推诿、弄虚作假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将面临被“取消承担及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资格5年”的惩戒。请各单位相关领导,各项目负责人提高重视,积极推进,确保质量,按期完成年度验收任务,确保无不良信用记录产生,不影响学校未来的申报工作。
二、结题形式及要求
重点、自由申请、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egrantweb/)进行结题,具体要求如下:
1.验收申请
项目负责人应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并上传附件材料,必须包括:科技报告收录证书(请登录广东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http://str.gdinfo.net/ReportSubmit/)、项目下达文件、项目合同书、财务决算表、经费使用情况、项目人员信息表、项目完成报告等;其中重点项目还须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审计业务需从后勤处采购科走流程进行采购)。模板见附件2至附件6,也可以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自行下载。
2.组织验收
验收申请书待省基金办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型、专业领域在广东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中选取选取同行专家,进行项目材料验收。
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
(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行专家;
(4)自由申请和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3名,重点项目验收专家不少于5名。
3.填写结题书
项目通过专家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交结题书,待省基金办在线完成审批后,打印结题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
纸质结题材料要求:
(1)结题报告(见附件7,纸质至少附专家组意见原件1份);
(2)合同书(复印件);
(3)发表论文全文(需具有省基金资助标识)或专著(首页、目录页及省基金资助标识页)复印件;
(4)专利证书复印件;
(5)其他结题证明材料。
三、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于2017年11月22日前在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同时填写附件8:广东省省基金验收专家备选表并发送至kycjhk@scau.edu.cn,以便我们在系统设置验收专家;项目负责人须于12月14日前完成验收和在线提交结题书;二级单位于2017年12月22日前报送结题书及附件等纸质材料至科技处基础科(行政楼412)。
联系人:唐家林
联系电话:85280070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1月16日
附件1:2017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验收结题(第二批)清单.xls
附件2:项目下达文件:粤财教2014【598号】关于安排2014年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6: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