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7〕151号)已于2017年11月24日经学校同意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按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由校长授权委托,合同金额或标的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且使用规范文本合同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类合同,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并在合同上签字或签章,报科技管理部门盖华南农业大学科技合同专用章。请各学院(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审批人,于11月30日前将审批人信息(见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科技管理部门,由我们统一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
自然科学类学院(单位)报科学技术处(行政楼407室), 联系人:王德容,电话:87575942
人文科学类学院(单位)报人文社会科学处(行政楼632室),联系人:李韵婷,电话:85287432
附件:
1. 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2. 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二级单位审批人信息表
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
2017年11月28日
《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华南农办〔2017〕151号).doc
华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二级单位审批人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