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16    

各学院(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精神,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项目申报单位(指“学院”)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指“华南农业大学”)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支持。

本批次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按《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推荐立项(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二、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应是学校OA系统中已列有的二级单位,未在学校OA系统中列出的单位原则上不开设单位账号。

()申报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01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限制

()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在研和当年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2020531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存在20191231日前到期未验收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竞争性项目(限制到二级学院和单位)。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按期验收的,须提交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相关书面说明,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

四、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和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项目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专题另有规定的除外)。

()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阳光政务平台上提供的模板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申报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主要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三)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项目组成员中的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需在阳光政务平台上传该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附件。

()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包干制”改革试点的除外),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五、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管理员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单位管理员重置密码。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网上推荐提交(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退回,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提交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六、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6229时;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至组织单位的截止时间为202071317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72017时。

2、对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的项目(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6229时、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71317时。由项目组织单位合理安排项目遴选时间进度(方案稍后另行公布),试点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081017时。

七、注意事项

特别强调:各项目申报单位(指“学院”)提交到项目组织单位(指“华南农业大学”)的截止时间为202071317时。逾期提交的,广州市科技局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技术支持与业务咨询

1.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01483124114

2.综合业务咨询:8312413983124036 联系人:齐鹏、陈良(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3.受理咨询:83588281(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

(二)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侯建国38632413 (所有类别项目)

袁家龙,85280070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科学技术处

                                    2020616

1.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1-1.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pdf

1-2.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申报指南.pdf

1-3-1.科技保险保费、科技企业上市(挂牌) 补助申报指南.pdf

1-3-2.创业投资补助申报指南.pdf

1-4.科技服务补助申报指南.pdf

1-5.科普项目(补助)申报指南.pdf

1-6.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补助申报指南.pdf

1-7.“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2. 2021年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南.pdf

3. 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书相关附件模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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