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征集与遴选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24    

   

各学院(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纳入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试点项目范围、推荐立项数

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华南农业大学推荐到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的项目限额56项。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符合申报指南的通用条件要求。

2、本专题向“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倾斜。最终推荐给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的项目中,“博士青年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项目数不低于推荐申报项目数上限的75%,除非申报项目的“博士青年科技人员”数量不足推荐申报项目数上限的75%

本专题中“博士青年科技人员”应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35周岁以下(198611日及以后出生);二是拥有博士学位;三是未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政策性补助专题和科普专题不受限制)以及粤穗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支持。

三、项目征集与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06229时,申报系统开放,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填报。(申报通知已发布)

2202071317时前,项目申报人必须完成项目系统填报,并提交至申报单位(学院)审核,申报单位(学院)审核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学校)。

说明:在此期限内未从系统提交到组织单位(学校)的项目不能参与下一轮评审。

32020715 日前,申报人打印申报材料(评审稿)5份,各申报单位(二级学院)汇总交到科技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42020723日前,科技处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完成受理项目的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5202084日前,科技处组织项目评审,根据项目申报的学科分布情况,按理工学科组和农林学科组进行分组评审,每组分别聘请5名校内(外)评审专家,各组推荐到市科技局的项目数根据通过审查的实际申报数比例确定(不足整数的四舍五入),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6202081017时前,科技处根据评审结果,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和材料报送。

四、受理审查标准和专家评审标准

1、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受理审查标准(见附件1)

2、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专家评审标准(见附件2)。

五、异议的受理和处理

凡对公示受理审查的项目和评审拟推荐的项目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提出。个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异议应有法人单位盖章。异议者须提供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和相应的客观证明材料到科技处。

异议证据确凿的,取消相应项目的推荐资格,并按照专家评审结果依序进行项目递补。

六、业务咨询

联系人:侯建国,38632413;袁家龙,85280070

 

                                                                                 科学技术处

                                                                                       2020624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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