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48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实行限项申报,我校有3个推荐指标。请拟申报的老师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填报相关材料,于8月24日前报送一份纸质申报材料(含申报书和所有必需附件材料)到科学研究院平台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办公楼412室),我办进行形式审查后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后续申报和校内答辩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陈志鸿,38882649
附件:
1.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2. 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
3.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
科学研究院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