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财政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图库指南>的通知》(办规字〔2020〕7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老师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十)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项目。
围绕广东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对技术的重大需求,重点考虑林业科技扶贫、油茶等科技支撑需求,在林木良种培育、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林业灾害防控、自然保护地建设、木竹材和林化产品加工利用、林业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开展新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二、申报要求:
(一)推广成果。推广成果来源于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优先选择2015年以来的成果(成果库网址:http://www.forestry.gov.cn/ywxt.html);标准化示范按照2个以上已颁布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进行实施。
(二)数量限制。我校限申报2项。每个项目承担单位不得超过3个。往年项目实施已到期但申请延期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正在承担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主持人不作为推广项目主持人。2021年度造林类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要有足够适宜的林地和优质苗木在2022年春季营建示范林,否则不得申报。
(三)申报项目名称要求。除取得“林木良种证书”的林木品种外,其他林木品种申报示范推广项目时,项目名称不能含有“速生”、“优良”、“优质”、“高产”等字样,否则不予受理。
(四)资金额度及规模。每个项目申报资金额度为100万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4年。林木良种培育、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等类型项目要求营建示范林面积不少于400亩;繁育类型项目除要求繁育一定数量的优质苗木外,还需营建示范林面积不少于100亩;林业灾害防控类型项目要求防控示范面积不少于5000亩;标准化示范类型项目要求示范面积不少于2000亩,其中新建示范面积不少于200亩。
项目应选择交通便利、集中连片和山林权属清晰稳定的实施地点,优先选择在国有林地(四权皆有)或国有单位承包的拥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的林地实施。
三、材料提交:
请于8月21日前将申报意向表(附件2)发至高新科邮箱kjcgxk@scau.edu.cn,逾期不予受理。正式申报材料(附件3)应于9月3日前提交至行政楼415,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发至高新科邮箱kjcgxk@scau.edu.cn。
联系人:韩雨辰 85283435
科学研究院
2020年8月13日
附件: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通知及附件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