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19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立项权下放试点项目范围、推荐立项数
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珠江科技新星专题。华南农业大学推荐到市科创委的项目限额3项。
二、立项权下放试点项目的征集与遴选方案
1、项目受理:根据本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科技处完成受理项目的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2、项目评审:聘请5名(或以上)校内(外)评审专家,进行材料评审(或答辩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三、受理审查标准和专家评审标准
1、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受理审查标准(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珠江科技新星专题)
见附件1。
2、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标准(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珠江科技新星专题)
见附件2。
四、异议的受理和处理
凡对公示受理审查的项目和评审拟推荐的项目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提出。个人异议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异议应有法人单位盖章。异议者须提供正确有效的联系方式和相应的客观证明材料到科技处。
异议证据确凿的,取消相应项目的推荐资格,并按照专家评审结果依序进行项目递补。
五、时间安排
1、2018年7月30日9时,申报系统开放,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填报。(申报通知已发布)
2、2018年8月20日17时前,项目申报人必须完成项目系统填报,并提交至申报单位(二级学院)审核,申报单位(二级学院)审核后提交至组织单位(学校)。
说明:在此期限未提交到组织单位(学校)的项目不能参与下一轮评审。
3、2018年8月23日前,申报人打印申报材料(草稿)5份,各申报单位(二级学院)汇总交到科技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4、2018年8月26日前,科技处根据2019年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完成受理项目的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5、2018年9月7日前,科技处组织项目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3天。
6、2018年9月17日17时前,科技处完成网上审核推荐。
7、2018年9月19日前,经组织单位审核推荐后,各学院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交到科技处,科技处汇总推荐至市科创委。
附件1、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受理审查标准(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珠江科技新星专题).docx
附件2、2019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标准(创新环境建设计划珠江科技新星专题).docx
科学技术处
2018年8月13日